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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管理认证体系是组织整个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,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,并管理其环境因素,包括为制定、实施、实现、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、计划活动、职责、惯例、程序、过程和资源。ISO14001:1996环境管理体系--规范及使用指南是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于1996年正式颁布的可用于认证目的的国际标准,是ISO14000系列标准的核心,它要求组织通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来达到支持环境保护、预防污染和持续改进的目标,并可通过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形式,向外界证明其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环境管理水平。由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可以带来节能降耗、增强企业竞争力、赢得客户、取信于社会和公众等诸多好处,所以自发布之日起即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,被视为进入国际市场的"绿色通行证"。同时,由于ISO14001的推广和普及在宏观上可以起到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、提高全民环保意识、促进节约和推动技术进步等作用,因此也受到了各[2] 国和民众越来越多的关注。为了更加清晰和明确ISO14001标准的要求,ISO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,并于2004年11月15日颁布了新版标准ISO14001: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
有意向的申请组织填写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表》及其附件《认证信息调查表》,中心进行评审通过后与申请组织进一步联系,必要时进行现场访问,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,并作出书面报价。
在获得申请组织明确的合同签定意向并通过了合同评审后,双方签订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合同》,SCEMS*审核组长自合同生效日起负责审核活动的开展与实施。
ISO14000环境认证阶段审核,受审核方将正式发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手册、相关文件送交SCEMS,由审核组长根据认证要求组织进行文件审查,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受审核方。如有不符合处,受审核方应作修改直至满足相应要求为止。
*二阶段审核,审核组将按照认证计划实施现场审核。审核要求覆盖申请认证全部范围并符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。以抽样审核的方式进行。*二阶段审核将开出不符合项,并要求实施纠正。现场审核将给出书面的审核报告,宣布现场审核结果,告知是否予以推荐注册。
不符合纠正与跟踪验正,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可以通过评审受审核方递交的有关证据完成,必要时,也可以实施现场跟踪验证。因存在严重不符合项而未能通过现场审核时,应在被审核方完成整改后进行现场复查。复查工作按实际工作量另行收费。
企业应该高度重视ISO14000工作,将其作为一个能够促进国际贸易,有利于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工具,抓紧推广和实施。从以往ISO9000推行的经验来看,那些及早动手,深刻理解和实施标准精髓的企业都是的受益者。在ISO14000推行工作中也应借鉴这种做法,及早研究,及早决策,抓紧推广,认真实施,注重吸收国际成功经验,并结合国情和企业实际,解决中国企业的实际问题。
开展ISO14000环境认证工作应从"利国、利民、兴业"的角度出发,才能达到终的目的和取得的效果。对于ISO14000标准在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,扩大出口,改善环境状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各方面基本上已达成了共识。关键是在ISO14000的推广和实施过程中,企业、认可机构、认证机构、咨询机构、环保科研机构、采购商等相关各方要加强沟通,紧密协作。要多考虑国家利益、利益和优秀企业的利益,而不囿于部门或机构的小利益,密切配合,才能将ISO14000这块蛋糕做大、做好。这样,既有利于ISO14000事业的快速、健康发展,也使得参加ISO14000工作的社会各方尽快地得到各自的回报。
ISO14000环境认证系列标准提出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,这一标准与我国制定的环境质量、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不同,是一个将在国际上通用的标准,是一个管理性标准,它具有如下特点:
1)以消费者行为为根本动力:以往的环境保护工作是推动的,依靠制定法规、法令来强制企业执行。14000环境认证标准强调的是非行政手段,用市场行为来达到促进生产者改进其环境行为的目的。环境意识的普遍提高,使消费已**过法律成为环境保护的动因;
2)自愿性的标准,不带任何强制性: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,申请完全是自愿的。出于商业竞争、企业形象、市场份额的需要,在企业内部实施14000标准,并以此向外界展示其实力和对保护环境的态度。